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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

作者: 辽教发〔2011〕33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19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省委高等学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并据此对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测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适用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其他类型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对照本测评体系对本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优秀”或“达标”的高等学校,可于每年7月向省教育厅申请省级测评。

三、每年10月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提出省级测评的高等学校进行测评。经测评,评定结果为“优秀”的高等学校,确定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定结果为“达标”的,确定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

四、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在三年之内(2014年12月底前)达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标准。

五、获得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将在人才培养、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本测评体系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反馈。

联系电话:024-86896417

电子信箱:lnjytszc@163.com

 

 

                                                                                          辽宁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

测评指标

测评标准

测评方式

1.体制机制

1.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主管校领导负责

2.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

3.成立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

4.有健全的校、院(系)、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5.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6.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

检查学校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实地考察。

符合上述六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五项(必须有第3项)为B,符合其中四项(至少有第1、3项)为C,其余情形为D

2.师资队伍

7.应按师生(全日制在校生)比不少于1:5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专职教师,且配备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2名

8.专职教师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

9.专职教师职务评聘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序列(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教学研究机构的学校,也可纳入相应专业序列),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计算相应工作量

10.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和专业督导,支持教师开展科学研究

11.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任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检查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队伍名单和学生基本数据;检查职称评定和师资培训的相关文件和制度。

符合上述五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四项(必须有7、8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必须有7、8项)为C,其余情形为D

3.教学体系

12. 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或必选课,安排16-32学时、1-2学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13.结合实际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相关选修课程,建立适应本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同层面需求的课程体系

14.有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采用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

15.使用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编教材,保证所使用教材的质量

检查近三年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三项(必须有第1项)为B,符合其中两项(必须有第1项)为C,其余情形为D

4.活动体系

16.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日、周、月以及专题讲座等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7.通过广播、电视、校刊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开办专题网站(网页)

18.发挥班集体建设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社团,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查看活动策划和活动图片等资料;

参观校园,浏览校园网站;

检查社团活动计划和相关资料。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二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5.咨询服务体系

19.设立心理咨询室,坚持发展性咨询为主,建立值班、预约、重点反馈等制度,能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20.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

21.针对不同学生群体需求,经常开展团体辅导活动

22.有咨询信箱、咨询电话和网址,积极开展网上咨询预约和网络咨询服务

检查近三年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工作记录及活动资料,浏览相关网页。

 

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三项(必须有19项)为B,符合其中二项(必须有19项)为C,其余情形为D

6.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

23.开展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排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并建立档案

24.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

25.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健全,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清晰,转介机制运转有效、过程有据可查

26.对心理危机学生康复及康复后有关注和跟踪,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

27.及时向上级报告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

检查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资料。

符合上述五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四项为B,符合其中三项为C,其余情形为D

7.工作条件

28.按每年生均经费不少于10元的标准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专款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9.有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等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能够满足工作需求

30.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

检查学校财务预算和实情拨款单据;

实地考察场地与设备。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二项为B(必须有第28条),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8.工作效果

31.学生满意度≥85%

32.近三年内无学生自杀事件发生,或在学生自杀事件无工作责任

33.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成熟,特色明显,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其经验在全国或全省得到一定推广

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检查相关证书;

查看工作经验总结材料和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三项标准为A,符合其中二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说明:测评结果中,参评高等学校测评指标获得A的数值用X表示。X≥7,二级指标中无C及以下,结论为优秀; X≥5,且二级指标无D,结论为达标;其余情形为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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