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中心文件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开学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02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2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心理育人功能,准确把握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预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992日——920

二、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本科生、研究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存在心理健康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如学生存在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神经症性心理问题(经心理咨询师诊断)或患有心理疾病(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障碍(经医院诊断)。

2.遭遇突发应激事件而出现心理及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生突遇家庭变故、身患重病、人际冲突、失恋、受辱、受处分、被骗、身陷纠纷、无力偿还校园贷等。

3.存在身体健康问题而出现心理及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生具有肥胖、生理缺陷、器质性病变及其它生理健康问题等。

4.学业、就业、经济等方面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及行为异常的学生。

5.不良行为频发的学生。如学生痴迷网络、沉迷赌博、经常酗酒、连续旷课、夜不归宿、网贷失信等

6.出现突发性反常行为的学生。如学生突然失联、无故旷寝、请假逾期不归、休学期间突然返校、购买或随身携带凶器等反常行为。

7.流露轻生或悲观厌世想法的学生。如学生一年内有过自杀意念及行为、亲属中有自杀者、因患重病自感绝望等。

8.影响安全稳定的学生。如学生利用网络等渠道传播不利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思想、违反意识形态管理规定、非法组织游行、集会、欲危害他人、组织或社会安全等。

四、排查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覆盖。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相关人员的作用,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寝室、心理访谈、家访等方式,使排查工作覆盖到全校每一名学生。

2.关注重点,帮扶到位。各学院对筛查出疑似或已经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档案,重点跟踪;特别是对筛查出存在不同程度心理危机及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启动心理危机及健康管理干预机制,重点关注,责任到人,帮扶到位,避免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3.持续跟进,务求实效。各学院要不断总结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及帮扶经验,对学院上学年特殊群体学生要持续跟进,并按要求填写“×××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帮扶记录表”(附件一),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4.精心汇总,及时上报。各学院对八类重点排查群体要分类汇总,做好数量统计,以学院为单位形成排查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排查方式、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和八类重点排查群体的分类和总体数量),填写好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帮扶记录表和2019年秋季学期特殊群体学生汇总名单,并将上述材料上报至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材料报送时间:2019920日之前。

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地址: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原校医院二楼217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公寓B4-120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

dxsxlfzzx@163.com(阜新校区)

jan_1126@126.com(葫芦岛校区)

人:陈晓蕾(阜新校区,65339 娟(葫芦岛校区,67234

附件一:×××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帮扶记录表

附件二:2019年秋季学期特殊群体学生汇总名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20199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北校区学生五舍一楼,0418-5110339


         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公寓B4一楼 1359199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