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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学生心理测评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06

各学院:

为了解我校2019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决定于1025日起对2019级全体学生开展心理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心理测评工作由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心理健康课任课教师、心委会干部、2019级心育委员协助完成。

二、测评对象

2019级全体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一)1025日前,进行心理测评相关准备工作;

(二)1025日—31日,实施心理测评;

(三)111—5日,心理测评数据分析;

(四)116—13日,心理测评结果反馈、心理访谈;

(五)1113—20日,撰写心理测评报告。

四、测评实施

2019级新生心理健康课课堂随堂测试,预计需要时间25分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认真做好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心理测评对自己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参加心理测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本次心理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测评前要向学生传达以下信息:

  1.本次测评结果严格保密,测评结果不影响学生的入党、奖励、考研和就业等。

  2.测评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能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蕾 1379500089865339

1514299052867234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O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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