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解我校2019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决定于10月25日起对2019级全体学生开展心理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心理测评工作由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心理健康课任课教师、心委会干部、2019级心育委员协助完成。
二、测评对象
2019级全体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25日前,进行心理测评相关准备工作;
(二)10月25日—31日,实施心理测评;
(三)11月1日—5日,心理测评数据分析;
(四)11月6日—13日,心理测评结果反馈、心理访谈;
(五)11月13日—20日,撰写心理测评报告。
四、测评实施
2019级新生心理健康课课堂随堂测试,预计需要时间25分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认真做好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心理测评对自己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参加心理测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本次心理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测评前要向学生传达以下信息:
1.本次测评结果严格保密,测评结果不影响学生的入党、奖励、考研和就业等。
2.测评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能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蕾 13795000898(65339)
刘 娟 15142990528(67234)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