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指示精神,深入了解我校2020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决定于10月27日起对2020级全体学生开展心理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心理测评工作由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心委会干部、2020级心育委员协助完成。
二、测评对象
2020级全体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27日前,进行心理测评相关准备工作;
(二)10月27日—31日,实施网络心理测评;
(三)11月4日—10日,实施纸质心理测评;
(四)11月10日—18日,分析心理测评数据,开展心理访谈;
(五)11月18日—25日,反馈测评与访谈结果,撰写心理测评报告。
四、测评量表
(一)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
(二)大学生人格问卷,症状自评量表
五、测评实施
(一)网络心理测评组织与实施
各学院自行组织本院所有2020级新生集中进行网络心理测试,预计需要时间25分钟。
(二)纸质心理测评组织与实施
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抽取部分2020级新生进行纸质心理测评,预计需要时间30分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认真做好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心理测评对自己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参加心理测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本次心理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测评前要向学生传达以下信息:
1.本次测评结果严格保密,测评结果不影响学生的入党、奖励、考研和就业等。
2.测评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能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七、葫芦岛校区心理测评另行安排。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蕾 13795000898(65339)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