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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0-04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校园疫情防控的政策文件及高校学生返校复学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预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105日——1026

二、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本科生、研究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存在心理健康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如学生存在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神经症性心理问题(经心理咨询师诊断)或患有心理疾病(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障碍(经医院诊断)。

2.遭遇突发应激事件而出现心理及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生突遇家庭变故、身患重病、人际冲突、失恋、受辱、受处分、被骗、身陷纠纷、无力偿还校园贷、重大自然灾害等。

3.疫情防控期间,存在身体健康问题而出现心理及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生具有肥胖、生理缺陷、器质性病变及其它生理健康问题等。

4.因疫情影响,学业、就业、经济等方面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及行为异常的学生。

5.不良行为频发的学生。如,因校园实施封闭管理,学生痴迷网络、沉迷赌博、经常酗酒、连续旷课、网贷失信等

6.出现突发性反常行为的学生。如学生突然失联、无故旷寝、请假逾期不归、休学期间突然返校、购买或随身携带凶器等反常行为。

7.流露轻生或悲观厌世想法的学生。如学生一年内有过自杀意念及行为、亲属中有自杀者、因患重病自感绝望等。

8.因疫情出现各种心理困扰的学生。如学生因疫情带来的焦虑、恐惧、生活学习适应等问题。

四、排查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覆盖。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相关人员的作用,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寝室、心理访谈、家访等方式,使排查工作覆盖到全校每一名学生,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取得实效。

2.关注重点,帮扶到位。各学院对筛查出疑似或已经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档案,重点跟踪;特别是对筛查出存在不同程度心理危机及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启动心理危机及健康管理干预机制,重点关注,责任到人,帮扶到位,避免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3.持续跟进,务求实效。各学院要不断总结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及帮扶经验,对学院上学年特殊群体学生要持续跟进,并按要求填写“×××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帮扶记录表”(附件一),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4.精心汇总,及时上报。各学院对八类重点排查群体要分类汇总,做好数量统计,形成汇总表(附件二);以学院为单位形成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排查方式、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和八类重点群体及数量);填写好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帮扶记录表(附件一)。并将以上材料上报至两校区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存档。


材料报送时间:20221026日之前。

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地址: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原校医院二楼221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公寓B4-118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

dxsxlfzzx@163.com(阜新校区)

jan_1126@126.com(葫芦岛校区)

人:陈晓蕾(阜新校区,65339)  刘  娟(葫芦岛校区,67234



附件一:×××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帮扶记录表

附件二:2022年秋季学期特殊群体学生汇总名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20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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